第一条 总则:
1.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合作及所有的商业活动遵守诚信与商业道德准则的原则。
2.采购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集团采购制度与流程规范,围绕“诚信、正直、责任、服务、团队的核心价值观, 持续为集团提供优质、专业、高性价比的采购服务,提升集团内部客户满意度和核心竞争力”的目标,遵从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采购人员负责为集团获取最佳的总体价值,确保每一项采购活动及决策都能为集团带来最佳综合利益。
第二条 细则:
(一) 采购人员职业素养
1.遵纪守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是采购人员的最基本义务和素养。
2.诚信原则:认同集团企业文化及价值观、对内外诚实守信。严禁舞弊、弄虚作假或实施其他不正当交易行为。
3.遵守集团采购制度原则;在采购业务实施中,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授权、制度、流程)执行,避免违规操作。
4.维护集团最佳利益原则:积极维护集团的声誉;始终追求集团的合理利益;规避采购风险。
5.遵循客观、公平、公正、正当交易原则,确保正当交易。
6.负责任原则:对工作认真负责,不推诿,保证采购工作质量。
7.公私分明原则:严禁私自占有应当属于集团经营活动范围内的机会和财产,严禁利用集团信息、财产或职位来谋取个人利益。
(二) 与供应商交往
与供应商交往秉承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
·以维护集团最佳利益为原则进行供应商甄选和洽谈,在采购项目责任人可控范围内,获得尽可能优惠的商业条件、优质服务及保障。
·在选择供应商时,毫无偏私地衡量所有决定因素。
·对供应商的考察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及时反映,不应有所隐瞒。
·禁止蓄意向供应商作出错误或误导性的说明。
·不运用个人的影响力,使个别供应商得到“特殊待遇”,也不通过暗示、教唆他人的方式,间接施加个人的影响力。
1.主动回避与供应商的私人关系原则:采购人员应主动回避存在或可能存在与供应商利益牵扯的采购业务。严禁在有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的公司或单位以任何身份任职。
2.集团禁止供应商与员工或其亲属有私人利益关系(指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控股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主动报备原则:发现集团内部员工与供应商存在私人利益关系或不正当的往来,或在与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存在不正当竞争或对集团有潜在影响的情况,应积极主动报备至上级领导及集团相关部门,避免集团利益受损。
4.原则上不许动用供应商资源为自己及亲朋好友、部门活动办事。
5.禁止贪污受贿,凡是贪污受贿,一律按集团规定严肃处理,并对涉及违反相关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其他与供应商交往中不允许的行为,参考《跨越速运集团核心价值观》。
(三) 商业馈赠与款待
1.严禁直接或间接向供应商索取礼物、利益、赞助或接受任何形式的现金回扣、小费、佣金、购物卡、现金券等形式的馈赠,无论是直接接受还是通过第三方。
2.通常可接受的礼品:
·印有供应商LOGO的小礼品,员工可自行接受,无需请示批准。诸如:笔、笔记本、年历等符合商务礼仪的且礼品价值在50元以下。
·参加外部培训、公关事务活动、供应商联谊会等,主办方赠送的不超过50元的礼品。
3.除价值50元以下的印有供应商LOGO的小礼品外,凡收到的馈赠均须按以下方式处理。
·接受的馈赠视为员工代表集团接受,需将礼品上交直属上级,统一上交物资行政部门入库处理。
4.我们可以接受正常的、符合商业习惯的、以及促进集团利益的款待;接受款待,须事先征求直属上级的批准。同时款待规格必须合理,且不能频繁。
5.集团接受款待人员不得少于2人,参与者应该本着业务高效及集团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合理安排,无关人员不得前往。 当供应商提出符合商业惯例的会议、参观或考察邀请时,采购业务人员应主动向上级领导申报,获得批准后按照《出差管理规定》实行。
6.员工不得接受供应商任何名义的非正常款待,如旅游、娱乐等,员工家属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或款待。
(四)采购信息使用和保密
1.按授权使用采购信息原则:采购信息需按照集团授权提供。
2.采购信息保密原则:所有采购相关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采购价格,招标信息、订单分配、合同条款、采购策略等均属于集团商业秘密。 采购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对集团采购信息进行保密。严禁以任何形式将采购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包括个人)。
3.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署保密协议。
4.合理维护集团信息安全: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集团信息安全规定,发现违反集团信息安全规定的事件,应立即上报直接上级及集团相关部门。
5.注重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协助集团研发人员对新产品专利申请;在必要的情况下与有采购交易往来的供应商签署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文件。
(五)采购中心服务要求
采购中心作为物资供应保障部门,从物资供应方面服务于各层级需求部门,每一位成员的服务态度和质量代表了部门的服务质量,每一位成员均有责任和义务并积极维护部门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1.服务态度
·良好的服务态度,主动的服务意识,有礼貌,措辞得体。
·无官僚主义和等级观念,平等对待与沟通。
·首问责任制,不推诿,勇于承担。
2.专业支持
·理解需求部门实际困难和需求并尽力解决。
·提供采购模块专业的服务与支持,尽力为业务部门赋能。
·提供对应模块制度解读与知识辅导。
3.时效承诺
·流程审批、问题解决时效快速。24小时内处理流程、邮件、响应地区的提问。
·物资供应时效符合既定标准和承诺:符合统购目录及承诺的时效要求。
4.服务质量
·问题解决方案符合业务区实际情况,可操作性强。
·对问题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六)违规处罚
本准则自2019年07月10日生效,适用于采购人员全体。如违反集团本规定,将按集团《简报条例》进行惩处,涉及到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条:
本行为准则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中心。